海博锐材料科技 — 全球隐私声明
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8月
海博锐材料科技(“海博锐”、“我们”或“我们的”)尊重您的隐私,并承诺依据适用的隐私及数据保护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本《隐私声明》旨在说明,当您与我们进行互动时,海博锐如何收集、使用、披露、存储、传输及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本声明适用于以下相关情形:您访问海博锐官方网站、联系我们或索取资料、要求提供报价、样品、产品演示或技术支持、购买或供应产品或服务、担任经销商或其他商业合作伙伴、出席或参与我方会议或其他商务活动、接收或申请海博锐推送的资讯、访问海博锐经营场所,或以商务或专业身份与海博锐进行其他形式的业务往来。
海博锐通过分布于多个国家的关联公司、销售机构及运营场所开展全球业务。针对特定国家、运营场所、网站或业务活动,可能适用附加或补充的隐私声明。如适用法律要求另行提供信息,我们将在个人信息收集之时或通过其他方式单独提供该等信息。
- 谁对您的个人信息负责
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责任主体,取决于您与我们进行互动的具体情形。通常情况下,该责任主体为与您或您所在机构发生业务往来、接收您提交的咨询、订单或其他请求、您到访其经营场所、其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负责相关网站、服务或业务活动的海博锐公司。
由于海博锐在全球范围内运营并使用统一的业务系统与职能模块,可能存在多家海博锐公司共同参与个人信息的处理。在适当情况下,海博锐各公司可在客户关系管理、销售管理、订单履行、产品与技术支持、信息技术、网络安全、财务、法律与合规事务、营销管理及公司内部管理等相关职能范围内共享信息。
海博锐的经营模式以企业对企业(B2B)业务为主。因此,个人信息通常是在与客户、潜在客户、供应商、经销商、业务代表、其他业务合作伙伴及商务联系人的合作关系场景下进行处理。承担责任的海博锐主体以及需要访问该信息的其他海博锐主体,可能因交易事项、地域、产品线、经营场所、支持职能或共享系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如您对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责任主体(海博锐实体)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数据保护办公室,邮箱地址为 dpo@hyperionmt.com 如有必要,我们将把您的问询转交至相应的海博锐公司。
-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
业务联系信息,包括您的姓名、任职单位或所属机构、职务或岗位职能、工作通讯地址、企业电子邮箱、办公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国家或地区、偏好语言以及其他职业联系信息。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关系信息,包括账户信息、报价请求、订单及交易记录、合同及往来函件、产品与服务意向、样品及演示请求、技术支持与服务信息、质保及索赔信息、经销商及业务合作伙伴信息,以及与您或您所在机构现有或潜在业务关系相关的信息。
与双方业务关系相关的财务及交易信息,例如账单及开票信息、付款信息、银行资料、信用信息、采购记录,以及为会计核算、税务处理、反欺诈及其他财务目的所必需的信息。
网站与设备信息,包括IP地址、浏览器及设备信息、操作系统、Cookie及同类技术标识符、来源页面和退出页面、浏览的页面或内容、点击的链接、访问日期和时间、语言设置、根据技术信息推导的大致地理位置,以及您与我们网站互动的相关信息。
营销与偏好信息,包括您感兴趣的产品或服务、沟通方式偏好、语言偏好、营销许可及退订选择、简报或活动偏好,以及您与海博锐推送信息互动的相关信息。
会议、行业展会及活动信息,包括注册及出席信息、名片所载信息、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扫描参会证件获取的信息、您表示感兴趣的产品或服务、后续跟进请求,以及您在与海博锐工作人员交流期间自愿提供的信息。
为访客管理、场所安保、健康与安全或合规目的而合理必要的场所、安全与安保信息,包括访客登记信息、到达与离开信息、出入权限信息,以及在适用法律允许且实际使用的情况下,闭路电视影像资料。
为落实制裁管控、出口管制、反贿赂、反腐败、欺诈防范、合规监管、调查核查,以及法律主张的提起、行使或抗辩之目的而合理必要的合规信息。
- 敏感个人信息
海博锐的公开网站及常规企业间业务往来,原则上不收集敏感或依法受特殊保护的个人信息。除非为满足您的请求所合理必要,请勿通过网站咨询表单提交敏感个人信息。
如海博锐需处理适用法律归类为敏感信息、特殊类别信息或同类受保护信息时,我方将遵守该法律所要求的额外告知、同意、安全保障及其他法定要求。
- 我们如何获取个人信息
我方获取个人信息的渠道包括:直接向您本人收集;由您的任职单位或所属机构提供;其他海博锐主体提供;经销商、业务代表及商业合作伙伴提供;会议、行业展会及活动主办方提供;服务供应商提供;专业或行业渠道获取;公开可获取渠道获取;以及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来源。
- 我们如何使用个人信息
我方使用个人信息的用途包括:答复咨询与业务申请;提供产品及服务资料;编制报价与方案文件;提供样品或产品演示;开发并维护潜在客户关系;订立及履行合同;处理并完成订单履约;交付产品、提供服务以及技术或质保支持;维护客户、供应商、经销商及其他商务合作关系;办理款项结算;开展活动管理;跟进您与海博锐业务人员的对接事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发送营销及其他商业通讯;运营、维护、保障及优化我方网站、系统、产品与服务;分析网站及通讯的使用情况;保护海博锐工作人员、经营场所、系统及数据安全;识别并防范欺诈行为、安全事件与违规使用;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开展投诉或事件调查;主张、行使或维护合法权利;实施审计及内部报告;以及开展海博锐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务。
若需将个人信息用于与之在实质上不相符的新用途,我们将提供额外通知,或在适用法律要求时征得您的同意。
- 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
海博锐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因适用法律及具体处理情形而异。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规定,该等依据可能包括:您的同意;应您的要求在订立合同前采取预备性措施;订立或履行合同;履行法律或监管义务;保护生命、健康、安全或其他重大利益;在适用法律认可的前提下,基于海博锐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与现有业务或商业关系相关的处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合法公开信息进行的合理处理;或适用法律授权的其他依据。
对于法律不认可“合法利益”作为处理依据的司法管辖区,海博锐不以此作为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如适用法律对特定处理活动要求取得同意、单独同意、明示同意或其他特定授权,我们将依法取得该等授权。
- 会议、商务联络与营销推广
如您在海博锐的会议、行业展会或其他商务活动中直接与海博锐工作人员对接,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方可使用您提供的信息答复您的业务申请,并就所讨论的产品、服务或相关事项进行后续跟进。同理,如您或您所在机构与海博锐存在现有或潜在的业务合作关系,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方可使用相关的业务联系信息,以维护并拓展双方合作关系。
会议互动、名片交换、参会证扫描、网站咨询或既有业务关系,并不当然构成对接收所有后续营销通讯的同意。海博锐是否可发送特定营销通讯,取决于适用的隐私保护、电子通信及电信法律法规,以及所使用的通讯渠道。
如法律要求事先征得同意,我方将获取所需授权,除非适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允许发送该等通讯。您可随时通过通讯中的退订机制或发送邮件至dpo@hyperionmt.com取消订阅营销通讯。退订营销通讯不影响海博锐在适当时向您发送交易性、合同性、质保、安全、服务、法律及其他非营销类通讯。
8. Cookie 及同类技术
我方网站可能使用Cookie及同类技术,以提供网站功能、维护安全、保存偏好设置、分析网站使用情况,并改进我们的网站与服务。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部分海博锐网站还可能使用分析工具或其他技术。具体使用的Cookie及技术因网站、所在国家及所提供服务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适用法律要求在使用非必要Cookie或同类技术前取得同意,海博锐将征得该等同意。在可行的情况下,相关网站将通过Cookie声明或Cookie设置机制提供更多信息和选择。
9. 个人信息的对外披露
我们可在为本声明所述目的所合理必要的范围内,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披露个人信息。
海博锐旗下各主体。鉴于海博锐采用全球化运营模式,在答复业务咨询、销售与客户关系管理、订单履行、产品与技术支支持、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财务与会计、法律与合规事务、营销管理及公司管理等事项确有合理必要时,相关信息可在海博锐关联主体之间共享或由其访问。
服务供应商。我方可委托第三方提供以下服务:网站及基础设施服务、云服务与信息技术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服务、通讯服务、数据分析服务、活动管理服务、物流服务、网络安全服务、支付与金融服务,以及专业咨询服务。我方要求服务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及适用法律规定处理个人信息。
经销商及商业合作伙伴。在适当情况下,我方可向授权经销商、业务代表或其他商业合作伙伴提供信息,包括由合作方负责回应业务申请或为特定区域提供服务的场景。
监管机构及法定接收方。在适用法律、法规、法院命令或政府合法要求下,或为维护法律权利、财产、安全或安保而合理必要时,我方可对外披露个人信息。
企业交易事项。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如发生或拟实施合并、收购、融资、重组、资产剥离或其他企业交易行为,相关个人信息可在该等交易中予以披露。
海博锐不会以获取金钱对价为目的出售个人信息。如适用法律对“出售”、“共享”、定向广告或类似概念作出更广泛的定义,海博锐将按照该法律要求提供相关披露和选择。
- 跨境处理与数据传输
海博锐是一家全球化经营机构,在多个国家设有销售业务、经营场所、关联主体、工作人员、服务供应商及共用业务系统。因此,个人信息可能在其原始收集国境外被访问、传输、存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例如,当信息通过海博锐全球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销售及客户支持流程、财务与经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功能及其他共享业务职能进行处理时,即可能发生上述情形。
管辖跨境数据传输的隐私保护法律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存在差异。如适用法律对跨境传输作出限制,海博锐将依据规范该传输的法律要求,采用相应的传输机制、安全保障措施、同意或法定例外。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规定,该等措施可能包括经批准的合同保障条款、充分性认定、认证、监管程序、集团内部保障措施、在允许情况下的同意、法定豁免或适用法律认可的其他机制。
- 信息留存
海博锐在为实现信息收集目的所合理必要的期限内留存个人信息,并在适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额外期限内继续留存。在确定适当的留存期限时,我们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与您或您所在机构合作关系的性质及存续时长;信息收集的目的;合同及质保期限;法律及监管记录保存义务;适用的诉讼时效;会计及税务要求;出口管制及合规义务;安全及反欺诈要求;信息的性质及敏感程度;以及为提起、行使或抗辩法律主张的需要。
如适用法律要求对留存规则作出更为具体的披露说明,我方将依法提供相关信息。当个人信息不再具有使用必要时,我方将依照适用法律及海博锐内部留存管理规范,对该等信息进行删除、匿名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 信息安全保障
海博锐设有管理、技术与组织层面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个人信息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丢失、滥用、篡改、披露或损毁。该等措施视情况可能包括访问控制、安全政策、员工培训、技术安全措施、供应商要求及事件响应程序。
任何信息系统均无法保证绝对安全。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海博锐将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在适用法律要求时向相关个人或监管部门发出通知。
- 您的隐私权利
依据您的居住地及适用于处理活动的法律,您可能享有以下权利:获取我方处理活动的相关信息;查阅个人信息;获取信息副本;更正或补充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请求删除;反对或拒绝特定处理;限制特定处理;在基于同意的情况下撤回同意;在适用情况下请求数据可携带性或传输;选择退出直接营销;在适用情况下选择退出特定的出售、共享、定向广告或画像;以及向适用的隐私或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如需行使隐私权利,请发送邮件至dpo@hyperionmt.com。我们可能要求您提供为核实身份及判断所请求权利是否适用而合理必要的信息。我们将依照适用法律作出回应。
- 未成年人
海博锐为企业对企业(B2B)经营机构。我方公开网站、产品及服务均面向企业及专业用户,并非面向未成年人。我方不会通过业务网站故意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我方发现,在需要父母或监护人授权的情形下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将依据适用法律采取适当措施。
- 中国大陆地区补充说明
本部分适用于处理中国大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适用的中国隐私保护、网络安全或网络数据相关法律规制的情形。针对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如本部分与本隐私声明其他内容存在冲突,则在确保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必要范围内,以本部分为准。
海博锐面向中国大陆的网站服务对象为企业及专业用户。根据您与网站的互动方式,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可能包括姓名、任职单位或所属机构、职务或业务职能、企业邮箱地址、办公联系电话、国家或地区、产品与服务意向、问询及往来函件信息,以及第2节所述类型的网站和技术信息。
海博锐仅为与本声明所述活动具有合理关联之目的,并依据中国适用法律允许的法律基础处理个人信息。根据不同情形,该等法律基础可能包括:取得您的同意;为订立或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履行法定义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合法公开信息进行合理处理;或中国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形。对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制的处理活动,海博锐不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项下一般性的“合法利益”作为处理依据
如中国法律对特定处理活动要求取得同意、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海博锐将依法获取该等授权。
敏感个人信息。面向中国大陆的网站不通过一般业务问询表单收集敏感个人信息。除非为与海博锐开展业务互动所合理必要,请勿提供敏感个人信息。如海博锐确需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我方将遵守中国法律关于必要性、告知义务、安全保障及同意的相关要求。
中国大陆境外处理。海博锐在全球范围内运营并使用统一的业务系统和流程。通过海博锐面向中国大陆的网站提交的个人信息,可能经由海博锐全球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信息技术系统及其他业务流程传输至中国大陆境外(包括美国及/或欧洲国家)进行处理。该等处理可由海博锐关联公司及服务提供者实施,目的包括回应您的问询;提供您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信息;编制报价或方案;管理潜在及现有客户关系;提供产品、服务或技术支持;管理海博锐全球系统;以及本《隐私声明》所述的其他目的。
如中国法律要求海博锐补充提供关于境外接收方、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类别或权利行使方式的额外信息,我方将依法提供该等信息。向中国大陆境外传输或提供个人信息依法需取得单独同意的,我方将获取该等同意。海博锐将遵守中国法律关于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的其他适用要求。
对于面向中国大陆的网站表单,如中国适用法律要求就向境外传输或提供个人信息取得单独同意,海博锐将单独展示《境外处理告知》并设置独立的同意勾选控件。该同意不与对本《隐私声明》的一般确认或可选的营销同意进行捆绑。在信息收集时提供的告知内容中,将载明中国法律要求的境外接收方信息及其他传输详情。
向其他接收方提供个人信息。如海博锐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且中国法律要求补充告知或取得授权的,我方将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适用法律所要求的单独同意。代表海博锐处理信息的服务提供者须遵守适用的合同及法律要求。
营销推送。如您提交问询、索取信息、要求提供报价或以其他方式请求海博锐与您联系,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海博锐可使用您的业务联系信息回应并处理该请求。提交业务问询或与海博锐工作人员互动,并不自动构成对接收无关或无限期推广通讯的同意。发送营销通讯依法需要取得同意的,海博锐将获取该等同意。您可通过提供的退订方式或发送邮件至dpo@hyperionmt.com取消订阅。
留存期限。海博锐对经由面向中国大陆的网站处理的个人信息,仅在为实现相应处理目的所合理必要的期限内予以留存,或按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期限留存。留存期限基于以下因素确定:业务关系或问询的性质与存续周期、法律及监管义务、合同要求、适用的诉讼时效、安全要求,以及为确立、行使或抗辩法律权利的需要。如中国适用法律要求就特定处理活动提供更具体的留存期限或确定期限的方法,海博锐将依法提供该等信息。
您在中国大陆地区享有的权利。依据中国适用法律,您可能享有以下权利:知悉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并作出决定;限制或拒绝特定处理;查阅或获取个人信息副本;更正或补充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在适用情形下请求删除;在处理活动基于同意的情形下撤回同意;在满足法定条件时请求转移个人信息;以及请求对适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予以说明。相关请求可提交至dpo@hyperionmt.com。
中国大陆地区未成年人相关约定。海博锐中国大陆的网站面向企业及专业用户,并非面向未成年人。我方不会在明知的情况下通过该网站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海博锐发现在中国法律适用情形下处理了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方将依照适用法律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 本隐私声明的变更
我们可能不时更新本隐私声明,以反映适用法律、我们的业务、网站和技术或处理实践的变化。我们将在相关海博锐网站上发布更新后的声明,并修订“最后更新”日期。如适用法律对处理活动的重大变更要求额外通知或同意,我们将提供该通知或取得所需同意。
17. 联系我们
如对本《隐私声明》或海博锐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有任何疑问、隐私权利请求或顾虑,可联系数据保护办公室,邮箱:dpo@hyperionmt.com,通信地址:Hyperion Materials & Technologies, 6325 Huntley Road, Worthington, Ohio 43085, United States。如适用法律赋予您向隐私、数据保护或其他监管机构提出投诉的权利,您可行使该权利。